(十一) 负责编制全市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全市知识产权有关工作;做好专利法的宣传、专利咨询、专利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法人。
(九) 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工作;拟订科普工作规划,推动科普工作;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工作。
(七) 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 组织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和措施,六安市科技工作网,http://www.lakj.gov.cn,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三) 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开发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工作。
(一) 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六安市科技工作网官网:http://www.lak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