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组织拟定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九)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和执业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fzaj.gov.cn,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情况。
(五)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fza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