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 0564 mdash;5022134
邮编: 237200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七)根据有关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三)直接进行下列审计:1、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2 、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3 、霍山县审计局,http://www.ahhssj.gov.cn,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4 、根据上级机关授权,审计有关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5 、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他有关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 、霍山县审计局其他法律法规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一)执行国家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霍山县审计局官网:http://www.ahhs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