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直属事业单位科室设置3个:地震办公室(地震台)、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电子信息推广应用管理办公室。
机构设置
13、负责领导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11、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9、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申报、审定工作;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7、株洲科技信息港,http://www.zzkj.gov.cn,研究全市科技人才成长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及业务指导工作。
5、贯彻实施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管理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工业科技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推动工业领域科技进步;负责市属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工作; 承担市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3、贯彻实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部门、县市区的科技体制改革。
1、贯彻实施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株洲科技信息港官网:http://www.zzk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