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56-8926500
(十三)承办市工商局和县(区)委、县(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管辖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等工作。
(九)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证推荐和保护工作。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行政调解合同争议;监督合同格式条款;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维护市场诚信活动。
(五)依法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行为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aqg.gov.cn,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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