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以及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指导协调全市信息网络设施的建设,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glec.gov.cn,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
(九)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管理,拟订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负责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七)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五)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的规划、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助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联系协调工业涉及财税、银行、工商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中的信息化动员有关工作。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六)加强对全市工业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相结合,加强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glec.gov.cn,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工业做大做强做优。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四)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http://www.gl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