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五)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三)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制订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济南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职责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组建以来,在市委、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gjj.gov.cn,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决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了 “合规放首位、归集是基础、贷款为重点、增值保运转 ”的工作方针,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积极扩大贷款规模,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范公积金贷款相关程序,切实维护缴存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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