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负责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三)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韶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根据《__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韶市联〔2009〕18号),设立韶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