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电话: (0574)87264110
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江南路69号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七)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以下简称 “三同时 ”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宁波市安全生产网站,http://nbsafe.gov.cn,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监察职权。依法监察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依法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进行查处;组织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一)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受委托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制定工矿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宁波市安全生产网站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宁波市安全生产官网:http://nbsaf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