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 “ 148 ”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管理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证事务。
(五)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指导和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中长期规划、东营市司法行政网,http://www.dysfxz.gov.cn,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东营市司法行政网官网:http://www.dysfx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