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591-87822232
投稿信箱: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福建省教育厅官网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