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本团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则,遵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开展活动。本团体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商会工作,坚持市场化方向,热忱为会员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强经济信息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团结、教育、引导会员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西安和宁德两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西安市宁德商会英文名称:NingDe chamber of commerce in xian
第五条 本团体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15F。
联系电话:029-86551230 传真:029-86551229 邮编:710018商会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大厦15楼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在西安的宁德籍工商业者创办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地方性民间组织,是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和登记管理机关西安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