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乡规划局,www.smgh.gov.cn,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明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能,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9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委﹝2011﹞12号),设立三明市城乡规划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