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乡规划局,www.smgh.gov.cn政府(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的日照分析等非行政许可具体事项交由规划院,测量队等中介机构具体承办
三明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能,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9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委﹝2011﹞12号),设立三明市城乡规划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三明市城乡规划局”www.smgh.gov.cn。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