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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自治区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开展自治区土地和矿产资源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和实施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http://www.xjgtzy.gov.cn,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及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自治区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自治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地质勘查项目;依法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自治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对矿业权人勘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自治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自治区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自治区重大专项土地调查,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定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44号)精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责是: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官网:http://www.xjgt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