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以下简称 “三同时 ”)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南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nqaj.gov.cn,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南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的规划、科技规划;定期分析和**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全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区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一)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职能为: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大事故调查和上报结案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安全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南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nqa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