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2010〕173号)和《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江宁委发〔2010〕26号),设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