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才培训。结合每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评,举办各类专业的考前培训班,为应试人员提供考前培训指导服务;面向不同类型人才举办各项专题培训班。
2.负责企、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国家干部(含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人事代理、调入调出(含区内调动)和辞职工作,并为相关人员提供办理职称评定、工龄计算、出国政审等服务。
1.人事外包。提供通常由用人单位内部有关部门进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服务项目可包括:合法用工手续办理、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档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商业保险保障、岗位人员推荐和配置、法律咨询和争议处理、外籍人士服务、满意度调查等。
1.负责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报到和就业推荐,以及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工作。
5.高级人才推荐咨询(猎头)。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搜寻、人才评价、背景调查、职业生涯咨询等方式,为用人单位推荐“高级人才”提供相应的中介服务。
5.承担为户口和人事关系在外地的我区高层次人才颁发《人才特聘工作证》的工作。
(四)根据市场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有偿的运营服务。
(三)承接政府交办的任务,为社会公众提供配套的公共服务。
9.每两年开展一次顺德区薪酬趋势调查,分析调查所得资料,形成薪酬趋势调查报告并提交区委区政府。 10.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人才公共服务任务。
(二)建立人才库,收集、贮存我区人才供求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
6.人力资源战略咨询。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的咨询,帮助用人单位分析自身与外界的差异,制定中长期、根本性变化的积极应变策略。
7.区政府批准开展的其他有偿运营服务。
6.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引进和管理国外专业技术人才(含留学生)工作并颁发《外国专家证》,办理派员出国(境)进修的有关工作。
(一)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我区人才发展规划,协助政府开展各类人才政策的制定。
4.人才测评。根据用人单位外部招聘、内部晋升、培训需求分析、人员安置、职业生涯管理、团队建设等需要,综合运用定量与定性的多种方法,对人才的德、智、能、绩、勤、体等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和评价,帮助用人单位识人用人,规避或者降低人力资本投资风险。
4.协助办理人才落户手续。
7.承担对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推荐和评选工作。
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于2012年9月成立,是经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设立、依法履行人才服务职能的独立法人机构。人才中心由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承接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全部职能,按照法定机构模式运作,根据我区有关法定机构的管理规定履行职责、开展业务和接受监督,并参照事业单位登记。
3.人才招聘。根据用人单位的发展战略要求,为用人单位制定人才招聘规划,运用互联网络、平面媒体、现场招聘会、熟人推荐等各种招聘途径招募所需要的人才。
3.举办各类大型人才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