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559-8510003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指导各类商品林的培育与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管理各级公益林。
(六)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全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四)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木竹生产计划的执行;监督管理木竹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协调调处山林权属争议和纠纷。
(二)拟定全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林业资金;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系统财务工作。
黄山区林业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黄山区林业局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