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残疾人联合会,1992年3月,区残联召开首届代表会议,至2002年3月,共召开三次代表会议。会议选举区残联主席团,为区残联最高领导机构。每届主席团,由一名区领导任主席,若干名有关部门领导,残疾人代表任副主席或委员。每届主席团,依照中残联章程,推选一名优秀人员为区残联常设执行机构即执行理事会的理事长人选龙湖区残联成立于1992年3月21日,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配备人员2名,由区民政局代管,1995年3月,调整为区政府管理的独立正局级单位,内设人秘科,康复就业科。编制核定为10名(干部6名,工人4名),同年增设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配备人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