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常熟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1.市政府相关部门承担的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职能根据《江苏省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苏编办〔2002〕132号),保留苏州市常熟质量技术监督局(正科级),为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机构。苏州市常熟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负责常熟市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和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