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法律援助中心):0951-4118494
法制宣传处(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0951-4110942
司法厅办公室电话(传真):0951-4113470
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服务电话:0951-6982600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108号(宁夏人民会堂南侧)
办公地址
(七)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地级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五)组织实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工作;主管自治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自治区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在宁的港澳律师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自治区司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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