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负责国内驻连机构和商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五)负责推进和组织实施与国内城市政府间合作协议,负责参加国内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联络工作,牵头承办和参与区域性合作组织的例会,参与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合作项目的落实。
(四)研究制定对口帮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口帮扶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落实帮扶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对口帮扶地区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国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统计汇总及考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综合全市经济合作交流信息并组织发布,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为社会提供经济合作交流信息公共服务。
(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国内招商引资和市场拓展工作;牵头组织参加国内大型经贸活动和展销博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
(一)贯彻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对内开发、开放的战略、方针和部署,组织研究对内经济合作交流工作的发展战略和推进与各省市之间合作交流的重大问题,拟订国内招商引资和对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