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境保护局,二,负责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全市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市县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地方重点流域,区域和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工作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法律及法规,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市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地方主体功能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