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0年代后期开始,严格实施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开展了环境监理试点并获得成功。自2002年以来,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全面提升城市的整体环境功能,不断强化环境监管,保持了全市环境质量的相对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一直居于全省前列。2006年1月,我市被原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为当时安徽省,中部地区和全国钢铁城市中第一座获此殊荣的城市。由于成绩出色,我局被原国家环保总局,人事部授予全国环境保护关于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www.ahmasepa.gov.cn马鞍山市环保局成立于1981年10月,是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污染防治科,计划财务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7个科室,下属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环境信息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科学研究所5个事业单位。全局127。欢迎阅读下一条信息。新疆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