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29幢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肇庆民政,http://www.zqmzw.gov.cn,救助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__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三)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双拥活动的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做好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肇庆民政官网:http://www.zqmz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