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立法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由60人组成,其中30位议员经分区直接选举产生,其余30位经功能团体选举产生。根据《基本法》及《立法会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立法会的任期,由2008年10月1日开始,为期四年。www.legco.gov.hk/香港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职权包括制定法律;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如果需要了解更多请访问:香港立法会官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