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则,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机制。
(六)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制订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等工作。
(四)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和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范围及执业资格的审定;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规划;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__健康促进计划;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负责组织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和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医学鉴定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应用和推广;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市计划生育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推广应用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二、主要职责
(二)取消的职能
(一)增加的职能
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根据《__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3号)和《__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4号),设立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衡阳市人口计生委),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