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16-83686500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十三)会同市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徐州市民政局,http://www.xzmz.gov.cn,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措施,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及工作办法指导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__建设。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办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拟订全市优抚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办市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徐州市民政局承办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xzm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