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负责高新技术的创新发展和产业化的实施;承担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高新区的科技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科技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具体事项的统筹;负责科技顾问组织的服务联络工作。
(四)负责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民营科研开发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核准;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事项。
(二)负责向上级科技行政部门推荐事项的审核和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筛选推荐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
二、主要职责
1.技术市场管理职能移交局属事业单位。
3、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
1.科技扶贫与科技下乡工作。
原市计划委员会承担的筛选推荐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重点实验室项目计划及相关经费安排的职能。
一、职能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辽阳科技信息网官网:http://www.lystinf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