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委、市政府授权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在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经济管理、环境保护、招商、财政、外事、中国江苏苏州宿迁工业园区,http://www.ssipac.gov.cn,组织人事等方面,代表宿迁市委、市政府行使省辖市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享有与宿迁市对应职能部门同等管理权限。
开发主体是江苏省苏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由省、苏州市、宿迁市、苏州工业园区按1:0.5:0.5:4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组建,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开发公司受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进行土地综合开发。苏州、中国江苏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宿迁两市支持开发公司的开发建设,并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实现收支平衡、良性发展。
联合协调理事会:由苏州和宿迁两市主要领导共同主持,是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的最高决策协调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开发建设有关方向、目标和政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双边工作委员会:由苏州、宿迁市政府分管领导和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牵头,两市与开发建设有关的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开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双边工作委员会对联合协调理事会负责。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理委员会:是宿迁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宿迁市委、市政府行使工业园区内党的领导、经济管理及其他相应的行政管理权,实行充分授权、封闭运作的管理模式。
根据两市协议,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的运作以苏州方为主,主要依托苏州工业园组织实施开发、建设、管理。组建相对独立、具有开发区功能与权益的管理机构和具备市场运作主体功能、能进行独立投融资的开发主体,实施滚动开发。
居住小区采取组团式布局,中国江苏苏州宿迁工业园区,http://www.ssipac.gov.cn,以邻里中心为圆心展开,小区之间既相对独立,又有机组合,既注重公共环境的设计,又尽量做到节约用地,努力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生产区域集中布置员工集宿区,方便员工生活;
功能区域分明,生产生活互不干扰;
借鉴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中的成功经验,结合宿迁当地实际,加以创新,突出了规划的先进性和实用性,融集约、紧凑、效益和环境为一体。
2006年11月1日,两市正式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11月21日签订商务总协议,12月11日苏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正式启动。
一、背景及重要意义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中国江苏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官网:http://www.ssip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