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官网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拟订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执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基础测绘、市界线测绘、市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拟订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采矿权审批、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审核,探矿权审核和矿业权转让审核工作;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五)负责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拟订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并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县(区) 、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官网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建设用地预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全市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将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 《临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5 号)和《__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临发〔2010〕4号) , 设立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