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林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案件的查处,侦破查处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重庆市林业局官网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提出林业改革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监督指导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指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重庆市林业局▲组织拟订石漠化治理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批);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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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