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001年,我市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确定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全国试点城市,并依国家和省的要求于当年底组建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我局下设东安,西安,爱民,阳明,直属,江南6个分局,实行垂直管理,分别按管辖范围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2008年11月,组建了治安城管大队,由公安部门派驻4名民警到我局工作。2010年10月,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环卫处,园林处整体划到城管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