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按照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法律,方针,规划,拟定全区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推荐人才澳,台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与联系驻区厂矿科研院所和基层科协进行业务指导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