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批复的三定规定,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建议职工81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60名。局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安监一处,安监二处,科技装备处,事故调查处,人事培训处,财务处,监察室,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等11个职能处室,另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调度中心,安全技术支撑中心,招待所,北戴河休养院等事业单位。我局下设四个监察分局,行政编制95名,现实有92名,分别是,邯郸监察分局,监察范围是邯郸市,冀中监察分局,监察范围是邢台市,石家庄市,保定市,冀东监察分局,监察范围是唐山市,承德市,秦皇岛市,张家口监察分局,监察范围是张家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