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的主要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内蒙古自治区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律,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内蒙古地震工作始建于1972年,1973年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队,1979年成立自治区地震局,为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