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全国驰名商标,加强省内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山东红盾信息网,http://www.sdaic.gov.cn,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六)按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负责各类企业、山东红盾信息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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