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泰州撤县建市,泰州市药品检验所由县级升格为市级,相当科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由泰州市卫生局划归江苏省泰州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江苏省泰州药品检验所,业务上受江苏省药品检验所指导投资500万元自建业务大楼,占地5亩,总建筑面积3457平方米搬至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占地45亩,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划归地方管理,隶属于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上受江苏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导,财政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经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能力扩大至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领域经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增挂泰州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牌子,主要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技术检验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名,中级职称的15名,初级职称的5名,硕士研究生2名,本科毕业人员17名业务管理室,质量保证监督室等三个管理科室以及中药室,化学室,药理室,保化室等四个检验科室6,7,8层实验用房达4000平方米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子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主要仪器设备194台(套)无菌隔离系统1套,药品检测车1辆《卫生部药品标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质量标准,对各类药品(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除外)开展质量检验的能力《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和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标准等,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开展质量检验的能力。
单位地址:泰州市滨河路1号(中国医药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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