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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 组织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一. 管理全县中医工作,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
九. 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七. 依法监督管理全县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
五. 研究医疗机构改革方案,拟订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划,博罗县卫生局,http://www.blwsj.gov.cn,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三. 拟定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工作规划,标准,规范和措施,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一. 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博罗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博罗县卫生局官网:http://www.blw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