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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有关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三)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措施和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一)拟订全县医学科技规划,参与制定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县医学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医药科技攻关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九)制定全县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参与协调组织全县无偿献血活动。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京山县卫生局,http://www.hbjsws.gov.cn,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拟订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京山县卫生局官网:http://www.hbjsw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