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电话:0660-3388210
联系方式
(十)归口管理市园林局、市城市路灯管理所及原由市城市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八)负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法工作。
(六)负责对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负责行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四)指导、协调、监督市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初审。
(二)组织编制城市综合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要职责
(一)将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职责划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汕尾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根据__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汕委12号),设立汕尾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