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配备、管理直属学校领导班子。
(九)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负责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接受外国学生和外籍老师管理工作。
(五)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组织实施大中专学校、高教自学等报名、临沂市教育局,http://www.lyjy.gov.cn,考试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三)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全市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批报工作。
(一)起草全市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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