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指导管理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十)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及电教仪器装备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有关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全市教师奖励、录用审核、职务评审、教师资格认定、津市市教育局,http://www.jsedu.gov.cn,出国(境)教学交流人员资格审核和呈报、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及学校教师调配、劳动工资、考核、教师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
(六)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组织指导教育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__教育、扫除文盲、津市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协调各部门、各校有关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职能如下: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津市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js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