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原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水平证书继续有效。
计算机软件考试分5个专业类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每个专业又分三个层次:高级资格(相当于高级工程师)、中级资格(相当于工程师)、初级资格(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对每个专业、每个层次,设置了若干个资格(或级别)。从2004年开始将逐步实施这些级别的考试。
同时,这种考试还具有水平考试性质,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部分级别的考试已与日本、韩国相应级别的考试互认,以后还将进一步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计算机软件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因此,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
原软件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施了二十年,截止2011年,累计参加考试的人数约有三百万人。该考试由于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并为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各类IT人才的素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是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简称软件考试)的完善与发展。这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从2004年开始,每年将举行2次考试,上下半年各一次。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的级别不尽相同,考试级别和考试大纲由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