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协助政府采购物品的验收;
4、检查、监督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8、办理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政府采购事务。
3、建立与市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2、按照项目情况制定采购方式,实施集中采购;
1、接受采购单位委托;
7、配合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处理采购投诉和采购纠纷;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是按照乌鲁木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精神,于2001年4月9日正式成立并运作的,机构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负责政府采购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