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计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水路和城市客运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救助打捞,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止污染工作;指导内河港口设施安保,引航管理工作水路,城市客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内河船闸,超限超载监测站点设置的审核呈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水路和城市客运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按规定负责内河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高速公路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