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杭州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党工委、管委会受委托在下沙镇区域内依法行使以下职责:
15、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3、负责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统计、物价、审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城市管理工作。
11、享有外经和外贸自营权,杭州经济开发区,http://www.heda.gov.cn,管理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的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处理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涉外事务;按有关规定审核、申报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人员出国(境)和对外邀请事项。
9、负责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杭州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7、负责杭州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环境保护和监督工作,编制并报批区内环境保护规划,审批区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工程,核发《环保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验收合格证》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依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杭州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的规划实施工作,建设规划项目的审核和规划项目的监督检查,杭州经济开发区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依法制订杭州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市委对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实施党的领导和监督。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杭州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he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