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www.xzswgx.gov.cn政府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二期
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1][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徐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www.xzswgx.gov.cn。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以下简称文化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文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文化领域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监管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行业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推进社会文化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订文化领域市场发展规划,依法对文化领域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文化领域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文化领域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负责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 (八)指导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视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九)负责管理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审核出版,发行,印刷机构,监管各类出版物并对非法出版活动进行查处,负责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文物工作,贯彻落实文物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监管考古和博物馆事业。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