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克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民政网,http://www.kzmzj.gov.cn,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州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负责全州地名管理工作。
五、拟定全州救灾减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统一发布;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民政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承担克州减灾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贯彻执行自治区社会救助规划相关政策,拟定全州社会救助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克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民政网官网:http://www.kzmzj.gov.cn